青海省出臺《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試行)》
發布時間: 2024-07-26 來源: 營商局
近期,省發展改革委出臺《青海省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健全全省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機制,暢通經營主體問題訴求反映渠道,更好維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有力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健全工作機制。《辦法》明確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辦理、主管負責、監管協同”的原則,主要依托12345熱線、助企暖企平臺,實行問題受理、轉辦(分撥)、跟蹤、反饋、銷號閉環管理,建立完善投訴舉報核查、監督、回訪等機制,加強省營商環境在線監測平臺與12345平臺、助企暖企平臺數據對接共享,確保投訴舉報問題高效及時處理。
明確受理范圍。《辦法》規定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受理范圍涵蓋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法治保障和其他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等5大領域共計21個具體行為,對屬于經營主體之間民事糾紛,已通過或已進入司法程序、行政復議、仲裁或信訪程序處理,訴求事項已依法依規辦結,但同一對象仍以同一理由重復提出等5類行為不予受理。
規范處理流程。《辦法》要求各級12345熱線、助企暖企平臺接到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后,及時轉派相關承辦單位、各市州助企暖企平臺辦理,各級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單位對重辦結果“不滿意工單”,及時函詢承辦單位,省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當受理而不受理、逾期不辦、處理不公,有重大影響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投訴舉報問題,約談被投訴舉報單位及相關人員。
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強化全省營商環境建設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有力推動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接訴即辦”,全面推進《辦法》落實,持續提升營商環境社會監督質效,不斷增強經營主體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