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實施鄉村振興亟待破解的難點問題
來源: 青海日報
2018年以來中央和省級層面都已出臺了實施意見和具體規劃,發展方向和路徑框架均已構建,但在具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層面上以下四個難點問題亟需破解。
一、城鄉一體化問題
新世紀以來,青海始終堅持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不斷推動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業農村延伸,推動技術、人才等向農業農村流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建立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穩步改善,城鄉一體化進程明顯加快。盡管近年來青海農業農村發展有了長足進步,但城鄉分割體制、城鄉二元結構依舊存在,農牧區基礎差、底子薄、發展滯后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交通、水利、電力、通訊及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相對滯后、覆蓋面偏低。城區、農區、牧區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依然突出,縮小城鄉、區域收入差距任務艱巨,城鄉融合一體化發展任重道遠。
實施鄉村振興,需要不斷完善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體系。(一)是從城鄉融合一體化高度設計政策,突出農牧業農牧區優先發展,按照“規劃、綜合交通、水資源利用、能源供應、電信通信、生態環保、金融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八個一體化的目標,把公共資源配置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放在農牧區。(二)是優化城鄉公共資源配置,推動城鄉規劃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均衡配置、互聯互通、相互融合、共同發展。(三)是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吸引城市的資本、技術、人才、管理、信息等先進生產要素與農村土地和地域資源相結合,發揮城鄉比較優勢,推進城鄉要素雙向流動,推動互促共贏,實現城鄉融合一體化發展。
二、產業發展問題
目前,青海已初步形成油菜、馬鈴薯、蔬菜三大主導性產業和藏羊、牦牛、蠶豆、大櫻桃、薄皮核桃、沙棘、枸杞、中藏藥材、藜麥、果蔬花卉、飼草料等特色優勢產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和休閑農牧業作為高原特色現代農牧業建設的重要內容,成為拉動農牧區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但是現階段全省農牧業產業化發展仍處于低效緩慢發展階段。產業結構單一,仍以傳統種養業為主,生產經營方式落后,特色優勢資源轉化為產業經濟優勢的能力不強。產業鏈條短,大多數農產品仍以初級產品出售為主,附加值低,經濟效益不高。農業產業體系還不完善,產業布局同構化、產業結構趨同化、農畜產品同質化現象突出。農牧業的服務產業、“互聯網+”等新型產業發展不足,產業融合度、農牧區流通市場發育程度低,產業融合基礎設施及現代運輸、倉儲、冷鏈等專業設施匱乏。
實施鄉村振興,產業發展既是重點也是難點,需要傾注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一)是發揮我省農耕文化、田園風光、傳統村落、民俗風情、生態農業等特色資源和條件,發展綠色種養業、鄉村特色產業、休閑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康養農業、創意農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農村電子商務、鄉村旅游業、鄉村服務業、鄉村信息產業等新業態新動能。(二)是支持優勢農畜產品產業帶發展,推進蔬菜水果、肉蛋奶、水產品等產品優勢產區建設,建設產業園區、示范園區,扶持培育一批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生產基地,實施農畜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推進農業與加工、物流、旅游、互聯網等各個板塊及一二三產業之間的融合發展。(三)是大力發展設施農牧業,加強農畜產品物流園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物流體系和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加大農畜產品保鮮冷藏庫建設,鼓勵個人投資農副產品收儲設施建設,對倉儲物流、果蔬保鮮庫等配套設施進行適當補助和獎補。(四)是加大農畜產品品牌建設力度,打造“高原牌、生態牌、綠色牌”,加大推進“三品一標”的認證工作,打造更多區域品牌和全國知名品牌,加大特色農畜產品營銷體系建設,不斷擴大品牌農畜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問題
近年來,青海省重點培育以合作社為支撐的集體經濟,探索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發展模式。對全省深度貧困地區1247個行政村,按照每個貧困村50萬元、有貧困人口的非貧困村40萬元的標準安排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提高村集體經濟和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但是,我省絕大多數農牧區由于受區位、氣候、海拔等自然條件影響,集體經濟發展缺乏內生動力,絕大部分村缺乏帶頭人和“能人”,集體經濟實力不強、同質化現象嚴重,無錢辦事的問題比較突出。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還處于起步階段,發展質量不高,帶動能力弱。
推動鄉村振興,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是關鍵。(一)是要建立村集體項目扶持機制,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將項目和資金向村級集體經濟傾斜,設立扶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專項資金。投入合作社的財政性資金等生產要素折股量化,探索建立由村集體控股、村民入股的股份制公司,農牧戶通過保底價收購、土地經營權入股、項目資金量化等方式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二)是加大對村級集體經濟組織信貸支持力度,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稅收上給予一定的稅收減免返還等優惠政策,以政策吸引帶動社會資金參與支持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三)是探索農牧區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依托資源優勢,把資源優勢轉化為集體收入,鼓勵通過資產租賃、農牧業開發、生產服務、鄉村特色旅游、光伏扶貧、聯合經營等形式發展集體經濟,增加集體收入。(四)是借助對口幫扶平臺,鼓勵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東部地區、城鎮、產業園區、龍頭企業等加強合作,以雙贏促發展。(五)是加大對村“兩委”班子成員、集體經濟組織理事長、監事長、財會人員等的培訓,培養一批“能人”隊伍,補齊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人才短板。
四、培育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問題
培育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是關系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加快形成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對于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帶動農民就業增收、增強農業農村發展動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國家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我省種養大戶、家庭農場主、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快速發展,特別是種養大戶和家庭農牧場成為新型經營主體的生力軍。雖然我省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正在發展,但數量及發育程度仍顯不足,產業領軍企業不多,龍頭企業規模普遍不大,市場競爭力弱,帶動能力不強。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粗放,趨同性強,特色化、規范化發展不足。農牧區人才隊伍數量質量還不足以支撐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需求。新型職業農牧民短缺,網絡信息、旅游、電商、管理服務人才等嚴重缺乏,新型經營主體的經營管理能力與水平亟待提高。
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要擇優扶持一批專業大戶、家庭農牧場、專業合作社和農牧業產業化企業,引導其規范發展。(一)是要加快構建扶持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落實好財稅、金融、用地用電、項目支持、人才培養等政策措施。(二)是鼓勵有條件的合作社向現代企業、混合所有制轉變,引導和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社與其他新型經營主體相互入股,支持相同產業、相同產品的合作社組成聯合社。(三)是支持信息技術企業與農牧業生產經營主體合作,為農牧民提供市場、科技、培訓等服務。(四)是大力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培育工程,著力培育一批種養大戶、合作組織帶頭人、示范家庭農牧場、專業示范合作社、重點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農業產業化示范聯合體等新型經營主體;加大農牧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現代青年農牧場主、農牧業職業經理人,農牧區實用人才隊伍的培養力度;大力實施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育工程,健全完善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的培育制度,真正從政策、技術、產業、信貸擔保、獎勵機制等方面進行扶持激勵,造就一支能夠滿足鄉村振興發展需要的新型職業農牧民隊伍。(肖莉 青海省社會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