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出臺 《關于充分發揮政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省委政法委出臺
《關于充分發揮政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青海日報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全面落實省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四個轉變”重大決策,充分發揮政法機關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近日,省委政法委印發了《關于充分發揮政法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 《意見》主要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推進防控體系建設、加強預警預防、開展風險預測評估、妥善應對處置風險等六個方面提出了應對生態環境風險隱患的防范措施;從構建生態環境保護審判機制、檢察機制、執法司法銜接聯動機制、執法司法能動機制、法治服務保障機制等五方面提出了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先行區創建的服務保障工作機制;從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審判、檢察、公安執法、司法行政職能作用等方面,明確了政法機關在服務保障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主要職責任務。 《意見》要求,各級政法機關要通過采取執法執紀督查、執法檢查、案件督辦、案件評查等方式,促進嚴格公正廉潔文明執法司法,不斷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為建設全國生態文明先行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